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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石化行业环境风险高发原因及对策建议

2022-11-04 16:16:02      点击:562
摘要:从“十一五”末至今,中国石化行业安全事故及环境风险事件频发,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从产业布局来看,中国石化企业及与之相关的化工园区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布置在沿海沿江地区。中国石化行业目前存在的布局分散、单体规模小等突出问题,如不加控制,行业发展将面临更大的环境风险和环境污染问题。应开展全面梳理排查隐患,提高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水平;大力支持集群化发展、淘汰落后产能,缓解结构性环境风险;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强化管理,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减缓石化行业的环境风险。

关键词:石化行业;环境风险;对策建议
一、中国石化行业发展现状及分布情况
2005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等相关文件要求,入化工园区建设已成为石化企业和项目总体趋势。目前,经批准的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有4个,分别是上海漕泾上海化工区、江苏南京化工区、山东齐鲁化工区和天津南港工业区,据了解,各省以石化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约有50多个,主要分布在沿海沿江区域,以大型炼油厂为龙头,依托其产品、副产品为资源,引进相关企业投资中下游产品,形成炼油-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的链式生产体系。国际上普遍使用炼油、乙烯、PXPTA指标衡量石化行业生产水平,据初步统计,2010年中国石化行业生产情况为:
炼油:总产能达5.1亿吨/年,占世界炼油总能力(44.1亿吨/)11.6%,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目前大型炼油装置主要集中分布于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两大国有公司,控制着全国总能力的83.7%,全国有近160家生产企业,平均规模不足320万吨/年,仅接近世界平均规模660万吨/年的一半。千万吨级炼油厂20座,总规模25685万吨/年,2000万吨炼油以上规模炼油厂2座,分别在长三角(中石化镇海炼化厂,2015万吨/)和环渤海湾(中石油大连石化厂,2050万吨/)。国内主要炼油企业分布见图1

 1 国内现有千万吨级炼油生产企业分布图
乙烯:总产能1472.5万吨/年。生产企业有24家,平均企业规模达到61.4万吨/年。规模达到百万吨及以上企业5家,能力合计为531万吨/年,占全国总能力的36.1%;60万吨/年以上企业共15家,能力合计为1229.5万吨/年,占全国总能力的83.5%
PX:总产能780.9万吨。生产企业有12家,平均企业规模达到65.1万吨/年。国内最大规模为100万吨/年,为乌鲁木齐石化,规模达到65万吨以上企业8家,能力合计为623.5万吨/年,占全国总能力的80.0%
PTA:总产能1635.5万吨。生产企业有19家,平均企业规模达到86.1万吨/年。国内最大规模为195万吨/年,为中石化仪征化纤。规模达到85万吨以上企业7家,能力合计为1000万吨/年,占全国总能力的61.1%
从产业布局来看,石化企业分布相对集中。除地方炼油企业外,中国相对较大的炼油企业主要布置在沿海沿江地区。其中沿海集中了46家企业,炼油、乙烯、PXPTA生产能力分别为26365万吨/年、1016.5万吨/年、680.9万吨/年和1465万吨/年,占全国总产能的62.1%69%84.9%89.6%;沿江布置了14家企业,炼油、乙烯、PXPTA生产能力分别为6650万吨/年、170万吨/年、21万吨/年和163万吨/年,占全国总产能的15.7%11.5%2.6%10%;内陆布置了24家企业,炼油、乙烯、PXPTA生产能力分别为9433万吨/年、286万吨/年、100万吨/年和7.5万吨/年,占全国总产能的22.2%19.4%12.5%0.46%。从省份分布来看,目前除西藏、重庆、贵州、云南和山西无炼油企业,其他26个省、市、自治区均有炼厂分布。炼油规模最大的5个省份分别为辽宁(7050万吨/)、广东(4350万吨/)、江苏(2970万吨/)、山东(2700万吨/)、上海(2530万吨/)
二、中国石化行业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2.1单体产业规模过小,先天不足导致结构性风险加剧
虽然中国炼油总产能居世界第二位,但在世界排名前二十位的炼油厂中,仅有一家企业上榜,且排名第十九位,规模不足第一名的一半,比起上榜的印度两家、韩国三家、美国五家相形见绌。截止2010年底,全国炼油企业平均规模不足320万吨/年,不足世界平均规模一半。国内两大石油集团中石油、中石化所辖炼油厂低于世界平均规模(660万吨/)的企业有35家,总产能11523万吨/年,占两大集团炼油总产能(40058万吨/)28.8%;低于全国炼油企业平均规模的企业有17家,总产能2373万吨/年,占两大集团炼油总产能的5.9%。因此总体而言,中国石化行业单体平均产业规模较小。
根据国经贸石化〔20001095号文件,全国原油年一次加工能力100万吨以下(100万吨)小炼油厂共193户,经清理整顿,保留82户。但截至2009年底,中国地方炼油企业已增至127家,炼油能力达到1.4亿吨/年。地方炼油能力的无序扩张给中国炼油工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影响:一是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低、能耗物耗高。据了解,地方炼油企业综合商品率不足81%,远远低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的94.5%93.0%;炼油综合能耗超过90千克标油/吨,远远高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的61.3千克标油/吨、67.6千克标油/吨。二是环境保护和油品质量不达标。部分地方炼油企业“三废”超标排放,产品质量难以达标,大量非标油品流入市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三是干扰了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由于不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地方炼油厂往往随着国内炼油毛利的高低变化,相应采取开足马力生产或限产停产措施,加剧了市场供应过剩或紧张局面,扮演着国内油品供需失衡“放大器”的角色。
2.2规划布局不尽合理,遍地开花导致环境隐患不断积累
目前,中国重化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均在70%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将石化作为重点产业的省份有26个,其中西部11个省区,沿海地区15个。如广东省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亿吨/年以上,乙烯能力达到400万吨/年,工业重型化特征明显。
中国石化产业布局存在遍地开花的状况。据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不完全统计,中国国家级、省级石化园区就达50余家。地方政府出于追求自身经济增长的需求,纷纷大力引进石化、化工项目,但缺乏统一的规划考虑。以辽宁沿海地区为例,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等区域共规划有十多个石油化工工业区,开发区之间缺乏明确分工,产业结构雷同。

一些地方政府各级规划之间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各级规划之间存在矛盾,而且由于各级相关规划内容及要求不尽一致,也使得区域规划对项目的指导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
此外,由于石化产业园区布局未综合考虑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风险可接受水平等,也导致石化项目污染及风险事故频发。以厦门PX事件为例,项目拟建厂址所在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为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工业区周边大量土地用于商住楼开发,环境风险隐患不断积聚,最终导致了城市居民居住环境需求与工业区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集中爆发。
2.3“大跃进”式发展,大干快上导致环境风险高发频发
“十五”、尤其是“十一五”期间,中国石化行业经历了爆炸式增长阶段。截至2010年底,中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已由2000年的2.76亿吨/年、2005年的3.245亿吨/年猛增至5.07亿吨/年,稳居世界第二位。这就是说,在进入新世纪的头十年中,中国炼油能力激增了72.8%,成为新中国成立60年来炼油能力增长量最大、增速最快的十年。2004年国内PTA产能仅为483.5万吨/年,到2010PTA产能达到1635.5万吨/年,产能激增了约238%2005年至2010年,中国乙烯产能平均增速为15.04%,其中2009年至2010年,国内就新增聚烯烃产能560万吨,增长幅度达到38%。中国乙烯产能由2005年的787.5万吨激增至1472.5万吨,增幅接近100%
石化行业基本布局在交通便利、水资源和水环境相对优越的沿江、沿海地区。“十一五”期间,石化行业大干快上,地方政府争相布点,形成了“有条件的地方要上,没有条件的地方创造条件也要上”的局面。“十一五”期间,中国新布局的石化基地均布设在沿海地区,无可避免地挤占了区域海洋生态保护的空间,并使得中国可能发生环境风险的区域不断增加。
在这种“大跃进”的形势下,已形成的传统石化基地,无力顾及区域的环境风险可接受程度,也无限制的加快引进石化企业和新的产能。如大连大孤山半岛,十一五期间,在原有大连石化的基础上,增加了1000万吨炼油能力、70万吨的PX产能和120万吨的PTA产能,以及其他下游的化工产业,这使得区域危险源不断增加,环境风险隐患越来越大。
同时,受行政区经济的影响,部分省市不顾自身资源环境条件和比较优势,争相上马大型的石化项目,重复建设严重。而且过度分散化的布局及重复建设进一步加剧了区域之间、区域内部的同构化倾向及布局失控带来的环境风险。
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集团、各石化基地、各石化园区、各企业对环境风险隐患的梳理排查工作和环境风险防范的管理工作难以与项目建设保持同等高速发展,安全及环保管理不足导致的环境风险隐患已经不断加码,并造成目前环境风险及环境污染事件高发、频发的局面。
2.4公众参与意识薄弱,信息不对称导致舆论“谈化色变”
石化行业既是高投资、高回报产业,也存在高污染、高风险问题,这些行业特点决定了公众对石化项目的高度敏感。在重大石化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企业、政府、公众构成了参与的主体,企业代表资本与技术,是项目的投资方;政府拥有行政力量,是监督者;而公众则是环境问题的承担者,也是利益最相关群体。但目前中国的公众参与制度还不健全,公众参与现状还较低,作为利益最相关者的公众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一方面公众缺乏参与的平台。中国长期以“政府主导型”为主,普通公众直接参与政府决策的平台较少。比如在立项、规划、土地、安全、环保等诸多审批环节中,仅环保从法律上规定了公众参与制度,公众意见只有这唯一途径进行诉求,但环保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当意见、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和疏导就极易激化矛盾,一有风吹草动即可能发生群体事件。如大连陆续发生的化工厂油罐爆炸、防波堤溃坝等安全事故,在规划、安全、环保等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但公众的诉求却最终是以环境权益作为爆发点,这不仅仅是由于公众环保意识的提高,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公众缺乏参与项目决策的平台。

另一方面公众参与信息渠道不畅。公众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在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过程中,大多数普通公众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量。同时公众介入时间较短,多为被动牵涉其中,主动参与类型较少。虽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了公众参与程序,但目前公众参与的形式比较单一,公众只有很小的协商参与权,仅限于接受调查或参加听证会、论证会。当公众认为专家审查和公众调查不能完全保证其独立性、客观性和代表性时,往往会质疑决策的公正性,担忧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而且作为石化项目,专业性极强,不经过认真细致的解释疏导,公众不可能了解其生产运营和环境污染状况,更加谈不上去理解和客观评价了。像厦门和大连陆续发生的驱赶PX运动。从专业技术角度讲,PX只是化工生产中的一种石化产品,不属于剧毒危险化学品,但由于未能及时疏解公众意愿,当矛盾在舆论关注、民间发酵后,产生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在很多类似大连PX事件的群体纠纷中,如果前期信息公开程度高一些、宣传解释工作强一些、后期化解疏导措施细一些,这些事件的后果应该可以减轻甚至避免。
三、“十二五”中国石化行业发展趋势及面临的主要困境
3.1行业高速扩张,产能过剩即将出现
资料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规划新布点大型炼油项目13个,新增炼油能力将超过2.5亿吨/年,全国炼油总能力将超过7.5亿吨/年[3]。而根据有关机构预测,2015年国内成品油需求为3.2亿吨左右,仅需炼油能力5.8亿吨/年。因此,“十二五”末炼油行业可能面临产能过剩的尴尬局面。
中国乙烯产能“十一五”期间得到了高速发展,由2005787.5万吨激增至1502万吨。据有关机构预测,“十二五”期间中国乙烯产能的年均增长速度约为9.78%。而乙烯当量需求的年均增长速度只有4%5%,按国际经济形势发展趋势预测,供大于求的局面已不可能改变。
2010年中国PTA产能已达到1635.5万吨/年,下游聚酯对PTA的需求增长速度远远跟不上PTA产能的增长,因此,从中期来看,PTA产能过剩已是主基调。如果PTA发展规模得不到有效控制,行业恶性竞争将在所难免。
3.2地方竞相发展,产业布局无序加剧
“十一五”以来,中国重化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均在70%以上,超过了日本、德国、美国等在工业化过程中曾达到的峰值,工业重型化特征极其明显。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规划将石化作为重点产业的省份有26个,其中西部12个省区中有11个将石化作为重点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趋同、产业重型化特征将进一步强化。如广东省规划到2015年,原油加工能力达到1亿吨/年以上,乙烯能力达到400万吨/年以上,比2010年增加一倍以上。随着各地发展意愿增强,石化产业园区将遍地开花,加速建设。为竞争招商引资成效,强化配套地方扶持政策势在必行,届时可能会出现降低环保要求、弱化日常管理等问题,从而导致进一步加剧行业的无序布局。
3.3污染排放增多,环保减排压力加大
据测算,当GDP增速高于10%,减排目标将难以实现。“十二五”全国有18个省(区、市)规划经济增速在10%以上,这些省份减排目标实现十分困难,而他们均将石油化工规划为重点产业。以云南
和贵州为例,两省随着重化工业的快速增长,预计“十二五”期间,贵州省新增二氧化硫30.3万吨,氮氧化物15.1万吨,氨氮0.9万吨,化学需氧量11.5万吨;云南省新增二氧化硫24.4万吨,氮氧化物18.7万吨,氨氮0.4万吨,化学需氧量10.9万吨,而两省设定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8%,氮氧化物和氨氮比2010年排放总量减少10%,减排目标和新增量叠加,云贵两省四种污染物的实际减排应在35%以上,减排目标实现难度之巨可想而知。
在全面采用中国目前最先进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并考虑新规划炼油项目原油劣质化趋势的情况下,以《清洁生产标准石油炼制业》(HJ/T1262003)中一级标准要求核算,生产吨原油排放的COD小于等于0.2千克,如“十二五”期间新增炼油能力2.5亿吨,则产生COD50万吨/年,其污染防治设施按COD去除率90%计算,仍需增加排放COD5万吨/;按“十一五”末期间通过环评审批的新建炼油项目环评报告数据平均原油含硫量测算,约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5.025万吨/年。由此可见,无序扩张的石化项目建设将进一步拖累国家和地方减排目标的实现。
3.4局部污染加剧,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中国环境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中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局部海域污染严重,生态系统整体退化,生态状况不容乐观。随着各地规划大规模石化项目上马投产,即使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的排放量也是巨大的,将导致局部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压力将持续加大。
目前,石化行业向交通便利的沿海、沿江集中的趋势明显,但由于沿海地区存在湿地、水产养殖、海洋生物和红树林等敏感目标,石化产业的布局与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的空间矛盾十分突出。如果任由其快速、盲目扩张,未来区域生态环境面临的压力和风险将加剧。
四、对策建议
4.1开展全面梳理排查,提高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水平
“十一五”初期,经过原国家环保总局、安监总局、各大石化企业集团等开展的全面环境风险排查,梳理了石化化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强化了石化化工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意识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建设,但中国结构性环境风险和布局性环境隐患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随着“十一五”新一轮石化项目的高速发展,这一风险隐患进一步升温发酵。
为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维持社会稳定,确保石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应由国家层面启动对中国石化等重化工行业的梳理排查工作。在确保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强化园区、基地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防范体系,建立区域环境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定或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督促各大石化企业集团建立环境风险定期检查和整改制度,摸索开展各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环境风险日常自查和定期抽查制度,逐步形成企业员工日常自查、领导长期巡查和环保部门重点检查的双线共同监管的合力,提高企业和园区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水平。
4.2大力支持集群化发展、淘汰落后产能,缓解结构性环境风险
中国炼油企业规模小、数量多是造成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有关数据表明,依托现有企业改扩建,可减少土地需求30%以上,降低系统投资25%40%。因此,建议坚持集群化、基地化、一体化、园区化的发展模式,在交通运输便利、环境容量大、市场比较发达的地区,依托现有企业内涵发展,以增量带动存量,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炼化企业集群,提高资产和资源利用率,促进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在建设大型炼化项目的同时,严格淘汰落后产能,按照《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要求,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应立即淘汰。为进一步提高中国炼油业的有效资产质量和规模化程度,建议对未关停淘汰常减压装置的集团或地方,限制新建石化项目。同时,从“十一五”期间评估的石化扩建项目分析,老石化厂普遍存在现有装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分布较多的情况,为彻底根除厂群纠纷、降低环境风险隐患,建议企业配合地方政府全面落实石化企业新、老装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工作,搬迁工作未完成,企业不得改扩建。
4.3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强化管理
国家或有关部门制定“十二五”石化行业发展规划,应在考虑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环境风险可接受能力的基础上,根据资源最优化配置原则进行石化产业布局,切实指导石化行业发展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布局。
针对目前中国石化行业总体规模小、布局分散、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状况。建议从规划管理着手,突破局部经济利益的限制,从大区域的社会、经济、资源优势出发,充分考虑环境特点,统筹规划石化园区的布局。石化园区的布设应突出集中化、大型化、专业化的特点。
在做好园区规划布点的同时,应明确各石化园区的定位及产业链设计,严格项目准入,有计划地进行招商引资,打造优势产业集群。产业园区规划布局应与城市规划相协调。园区与集中居民区、环境敏感区之间设置合理的防护带及缓冲带,保障石化区周边的人群健康与安全。
为减轻和消除石化产业园区的环境污染及风险隐患,应切实强化园区的管理职能及责任意识,提升专业化管理能力。石化产业园区应实行封闭化管理,对入园企业的污染源、危险源进行统一核查登记,实现对园区主要污染源、危险源的跟踪监控,强化园区风险应急管理与联动,并实现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体系的对接,定期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确保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及时、有效。
4.4重视公众参与、强化信息公开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不仅把环境保护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而且为公众参与提供了政治保障。摆脱当前公众参与机制所面临的困境,关键不在于技术上的成熟与否,而在于如何让公众合法合理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建议对于大型石化项目布局,应让公众全面提前介入,而不局限于项目环评阶段,可以在前期园区规划时就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在项目立项、环评、土地、安全等审批时进一步细化解决公众诉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促进项目建设和公众权益的协调统一。同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在政府规划、企业项目启动前,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布告等公众接触最广泛的媒介宣传,让公众了解为什么建、如何建、怎么管理,形成全民皆了解、全民皆参与的氛围,适当扩大调查公众调查的主体范围,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公益宣传作用,增加公众的认同度,扩大政府的代表性,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综上,随着中国国民经济规模的腾飞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炼油化工为主的石化行业总体规模得到了迅猛发展,但目前存在单体平均规模较小、沿海沿江集中布局、环境风险隐患积累、厂群矛盾纠纷频发等突出问题。从发展趋势分析,随行业的高速扩张和地方的竞相发展,石化行业面临的污染减排和风险隐患局面将更加严峻。因此,摸清底数,规范制度,落实淘汰,优化发展,以人为本将有力保障“十二五”期间中国石化行业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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